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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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壽豐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05009469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為鼓勵學生養成規律運動習慣,請學校優先推薦經濟弱勢學生(含低收入戶及原住民學生)踴躍參加教育部體育署所規劃「105年學生暑假體育育樂營」活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5月18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50014373號 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訂於105年7月1日至8月31日分北、中、南、東四區共辦理16種運動項目(80梯次),以鼓勵學生在假期從事運動休閒活動,藉由體驗運動、樂於運動、享受運動的過程養成每日規律運動習慣,促進身心健康。 |
三、 | 「105年學生暑假體育育樂營」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實施對象:以運動基本能力、體適能有待加強及未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之學生為主(約占每梯次招收學生人數之1/3),如有餘額,開放其他一般學生參加(約占每梯次招生學生人數之2/3)。 |
(二) | 報名(推薦)日期: |
1、 | 團體報名:105年5月20日起至額滿為止,由學校統一推薦符合前開實施對象資格之學生參加。 |
2、 | 第二階段開放其他學生報名:自105年6月1日起至額滿為止(採個別報名方式)。 |
3、 | 報名方式:請逕至本活動網站依指示完成報名程序,網址:http://camp.ccu.edu.tw。 |
4、 | 審查程序:由承辦學校依前開實施對象資格進行審查。 |
5、 | 其他:為鼓勵經濟弱勢學生(含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及原住民學生)踴躍參與本活動,凡經學校推薦報名之經濟弱勢學生免收任何報名費用。 |
(三) | 各營隊活動詳情及報名事宜,可洽各承辦學校或逕至上揭網站查詢;學校協助學生團體報名時,需學校推薦學生之通行碼為camp@wt2016(僅提供學校協助學生團體報名時使用)。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國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小學部、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