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5年3月24日府人任字第1050056713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推動員工協助,整合現有員工協助資源,訂定旨揭工作計畫,包含員工協談服務、法律諮詢服務、醫療保健 諮詢、財務諮詢等,歡迎同仁多加利用。
進階搜尋
王安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