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1926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學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學生傷亡事件發生。 三、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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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