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該局111年9月23日中市稅企字第1110500154號函辦理。 二、 隨函檢送活動傳單及Banner電子檔各1份。 三、 如有未竟事宜,請逕洽該局承辦人林姿君,電話:04-22585000轉264。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