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112年2月15日南女人權字第1121000048號函辦理。 二、 請依旨揭實施計畫參加對象鼓勵貴校對人權議題有興趣的教師參與並核予公(差)假出席。 三、 檢附該校函文及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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