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及推動外籍配偶教育,本府定於110年3月14日(星期日),假花崗國中舉辦110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稱學力鑑定)。 |
二、 | 本項考試一律免報名費,國中畢業程度考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共五大科;國小畢業程度考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共四大科。考試題型以選擇題為主。考試資格:國小級需年滿14歲(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國中級需年滿17歲(民國93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 |
三、 | 檢附報名簡章1份,自110年1月22日(星期五)至110年1月25日(星期一)止可於上班時間(平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日上午9時至12時)至花崗國中補校報名。報名請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4張2吋照片,亦可委託親友代為報名。 |